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简阳市国土资源局报请简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联合竞买,也可独立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且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1月8日10时00分在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拍卖大厅举行。
拍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