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报经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国土资源部2010年34号、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见拍卖文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拍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