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国土资源局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经安岳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安拍2013-岳62-1、128、145、169、2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行为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见拍卖出让竞买须知;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竞得多宗土地的竞买人,在签订最后一宗土地的《出让合同》时方能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为有保底价拍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9月27日上午9时在安岳县安岳宾馆东五楼会议室举行。
拍卖结果: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