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国土资源局-8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乐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 告
乐国土公〔2015〕拍02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乐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乐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四川省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下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 告
乐国土公〔2015〕拍02号
一、宗地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位 置 | 净用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 要求 |
起拍价 元/m2 | 增价幅度 元/m2 | 保证金 万元 |
〔2015〕15号地块 | 天池镇县农场、北郊一组、文庙沟村三社 | 8130 (约12.2亩) |
商住用地 | 建筑密度≤28%,综合容积率≤2.5,绿地率≥33%,停车位为住宅≥0.7个/户、商业≥0.5个/80m2, ,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1700 | 10 | 700 |
〔2015〕17号地块 | 天池镇香炉沟村一社 | 45935 (约68.9亩) |
商住用地 | 建筑密度≤30%,综合容积率≤3.0,绿地率≥30%,停车位为住宅≥0.7个/户、商业≥0.5个/80m2 ,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1550 | 10 | 3600 |
〔2015〕18号地块 | 天池镇报国寺村五社和仙鹤观村四社、七社 | 2462 (约3.69亩) |
商业用地 | 建筑密度≤40%,综合容积率≤1.2,建筑高度≤3层,绿地率≥20%,停车位为≥1个/80m2 | 1550 | 10 | 190 |
〔2015〕33号地块 | 天池镇皂角村一社 | 20470 (约30.7亩) |
商住用地 | 建筑密度≤28%,综合容积率≤3.5,绿地率≥35%,停车位为≥0.6个/户,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2180 | 10 | 1000 |
〔2015〕34号地块 | 天池镇印家村二社、皂角村二社 | 62923 (约94.4亩) |
商住用地 | 建筑密度≤28%,综合容积率≤3.5,绿地率≥35%,停车位为≥0.6个/户,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2180 | 10 | 3000 |
〔2015〕35号地块 | 天池镇印家村二社、四社、雷音村一社、国有318公路 | 65286 (约97.9亩) |
商住用地 | 建筑密度≤28%,综合容积率≤3.5,绿地率≥35%,停车位为≥0.6个/户,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2180 | 10 | 3000 |
〔2015〕40号地块 | 天池镇灵泉寺村二社、六社 | 64569 (约96.9亩) |
商住用地 | 建筑密度≤28%,综合容积率≤3.5,绿地率≥35%,停车位为≥0.6个/户,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2180 | 10 | 3000 |
〔2015〕42号地块 | 天池镇县农场 | 9325 (约14亩) |
商服(农贸市场用地) | 建筑密度≤50%,综合容积率≤1.5,绿地率≥25%,停车位为≥2个/100m2 | 1400 | 10 | 700 |
土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三、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16时止,到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和交纳竞买保证金。(如汇款或转帐须在报名截止时到帐)。
四、2015年12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在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买。
五、本次拍卖采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但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拍卖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拍卖文件。拍卖文件于2015年12月4日9:00时起(节假日除外),在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本公告已于2015年12月4日在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首次发布)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79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2楼)
联 系 人: 杨女士 赵先生
联系电话: 13882990915 13388186252
帐 户 名:乐至县国土资源局
账 号:231249322910000830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帅乡大道支行
网 址:www.sclr.gor.cn
乐至县国土资源局
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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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五年十二月四日